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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手,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要被治了!|非常·法顾

发表日期:2020-08-04 16:40:12 【返回】
近日,为解决中小企业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容易被拖欠款项问题,国务院出台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这无疑给面对疫情冲击,处于最困难时候的广大中小企业带来了福利,也给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敲响了“警钟”
基于长期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与企业息息相关法规,小编一刻也不敢怠慢,《条例》到底说了啥,小编赶紧划出三个方面的重点与大家分享:

一、达成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主动披露:中小企业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实务操作中,即便中小企业没有主动告知,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也可以主动提示和核实。
2、付款期限:(1)机关、事业单位应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2)大型企业则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并及时支付(3)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约定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付款条件的,付款期限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同时应当约定明确、合理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4)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但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未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付款。
3、付款方式:(1)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付款的,应当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强制,不得利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2)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4、保证金:(1)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2)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接受金融机构保函提供的保证。(4)保证期限届满后及时核实和结算保证金。
5、违约责任:迟延付款,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6、应收账款融资担保: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融资。 

二、出现违欠,如何反馈、监督?


1、市场主体自律:(1)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网站、报刊等公开;(2)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3)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自律。
2、政府依法监督:(1)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纳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和营商环境评价内容。(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投诉。(3)情节严重的,可以将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3、社会协同监督:(1)审计机关审计监督。(2)新闻媒体舆论监督。(3)鼓励法律服务机构支持。 以上监督机制,可以看出政府保护中小企业的决心,在具体操作层面,如果遇到违欠,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关注如下平台和信息:网站:https://sme-dj.miit.gov.cn/网站:http://wytq.xmsme.cn/网站:http://www.gov.cn/xinwen/2019-05/05/content_5388713.htm

三、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如何确定?


1、企业类型划分的标准系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具体可依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网站:http://news.xmsme.cn/2011/7/5/618_77336.shtml
2、后续国务院相关部门将建立企业规模类型测试平台,提供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服务。
3、如有争议,可以向主张为中小企业一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申请认定。
4、厦门市的企业可通过厦门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认定网站:http://yth.xmsme.cn/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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