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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懿茂分享】信披无小事,话说格力董明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这件事

发表日期:2019-01-24 17:52:30 【返回】
2019年1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 8 号):

“你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下午召开股东大会,你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发表‘2018 年税后利润为 260 亿元’等有关你公司业绩的言论,而你公司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2.15 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你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你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请你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看到这里,您可能释然一笑,哦,原来又是格力电器掌舵人董明珠女士因发表不恰当言论而引起大家围观,甚至引来了深交所的关注。但是,您千万不要以为这只是个偶然事件!


1、2018年有多少主体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根据证监会2019年1月4日发布的《2018年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况综述》,2018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10件,罚没款金额106.41亿元,市场禁入50人,其中,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56起,仅次于内幕交易类案件(87起),位列该年度证券违法案件的第二位。



如上可见,为解决证券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的问题,交易所和监管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行严密监管;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信息披露涉及的主体广泛、内容繁多,稍有遗漏或把握不准,就会使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面临合规风险。

2、信息披露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披露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定期报告如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等,披露前若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的,均属于临时报告,上市公司均应当立即披露。如: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


(2)披露方式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3)披露时点

定期报告均有相应的披露期间,临时报告则更注重时效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a.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b.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c.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但是在前述规定的时点之前如果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或者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的,则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3、信息披露不合规,可能受到哪些监管或处罚?


(1)交易所的监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对监管对象实施的具体监管措施包括:
a.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b,.要求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c.向公司发出各种通知和函件等;

d.约见相关人员;

e.对相关当事人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f.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g.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

h.其他监管措施,如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等。

(2) 来自证监会的监管或处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可以根据情况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如下措施:

a.责令改正;

b.监管谈话;

c.出具警示函;

d.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e.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f.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4、结语


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格力电器在2019年新年伊始发生的这件事,为所有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敲响了警钟,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方面,除了熟知信息披露规则以外,谨言慎行方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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