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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波来咯!企业用 IPD 流程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二)

发表日期:2020-09-11 10:12:29 【返回】

上一篇我们谈完IPD中产品研发流程的前期准备,今天我们要详细聊一下IPD流程的开发阶段,开发阶段是根据概要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设计并进行具体开发实现,最终进行系统集成并验证,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01 挖掘专利
专利挖掘应基于预先确立的专利战略,以知识产权计划为指南,以产品的关键技术特性为重点,有重点的进行挖掘。
在产品研发的过程中,知识产权部应当充分了解研发的进度和状态,与研发人员做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提高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积极性,帮助和指导发明人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三个方面发现具有可专利性的创新点,指导发明人尽可能的扩展方案,做好技术交底书的撰写工作。

02 专利申请
对于具有可专利性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即可提交专利提案,知识产权部门的专利经理与研发部门的技术专家应当组成评审小组针对专利提案进行评审,从商业价值和法律价值两个维度进行评审。例如:是否需要重点跟进、是否需要国外申请、是否需要优先审查、是否加急处理等。
商业价值主要从技术方案对产品的重要程度、技术方案对企业和对行业的重要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判,法律价值主要从方案的创新性和可侦测性方面进行评判,对于可侦测性比较弱取证困难的技术方案可考虑作为技术秘密保护。


03 知识产权检查对照

在开发阶段主要涉及的:IPD 技术评审点有“模块/系统评审” 即 TR4 评审点、“集成测试评审”即 TR4A 评审点、“样机评审”即 TR5 评审点。由于在 TR5 之后,产品的样品交付给用户进行测试,那就意味着产品中的某些技术方案可能会面临被公开的风险,关系到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因此,在 TR5 之前, 应当由知识产权部门会同产品研发团队进行知识产权检查对照的审查,知识产权检查对照主要是参照在计划阶段输出的知识产权计划进行,目的是在样机出厂前,对照知识产权计划检查是否已按照知识计划的要求对自主的知识产权进行了保护和申请,是否规避了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
例如,针对关键技术特性是否已申请了专利,准备使用的商标是否已经申请,软件著作权是否已做了登记,具有风险的开源软件是否已做了排除等,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是决定样机能否出厂的一个关键的评审点。


综合以上几点,企业用IPD 流程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在开发阶段,包含了挖掘专利,专利申请,知识产权检查对照等多个复杂环节,需要了解更多,欢迎联系懿茂律所的知识产权团队进行交流。


今天就和大家聊到这里,如果有兴趣了解更多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欢迎留言或者戳下图二维码,联系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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